上海居住证如何办理,2021年上海居住证办理( 四 )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相关就业信息的核定管理工作 。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申办《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就业信息进行核定 , 并做好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
二、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订立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 且申请当月该劳动(聘用)合同未终止或解除;
2.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 , 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
三、来沪就业人员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 , 签注当月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 , 予以签注 。
四、《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就业人员办理签注手续时 , 可以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办理网上预签注 。
五、来沪就业人员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过程中 , 对本人就业、社会保险状态信息有异议的 , 可向受理机构所在区(县)就业促进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请复核 。
六、本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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