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永州市促进旅游发展十条措施公布,速速围观!

红网时刻1月11日讯(通讯员 文紫湘)1月11日上午 , 笔者从永州市旅游发展大会了解到 , 为加快推动全市文化、生态、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 实现高质量发展 , 全面提升永州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 全力打造国家文化生态旅游名城 , 永州市发布10条措施促进旅游发展 。
一、强化旅游资源统筹管理
加快制定出台“一规划、一办法” , 即《永州市旅游发展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永州市旅游资源统筹管理办法》 。 对全市旅游资源实行分级管理 , 建立全市重大文旅项目库 。
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社会资本参与全市文旅项目建设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 , 由受益财政按受益地固定资产实际投入资金的1%至3%给予扶持;自项目签约之日起三年内 , 由受益财政按项目销售收入的1%给予扶持 , 自项目签约之日起第4至6年 , 由受益财政按项目销售收入的0.7%给予扶持 。 对社会资本总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项目 , 可优先申请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 。 入驻永州的网络直播、传媒娱乐等企业和网红工作室 , 由受益财政前三年分别按其营业收入的3%、2.7%、2.4%给予扶持;后续年份按其营业收入的1.8%给予扶持 。
三、深化景区运营机制改革
做大做强市文旅发公司 , 以永州市文旅发公司为平台整合全市旅游资源 , 推动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 。 2022年选择5家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进行试点 , 2023年全面推开 。 鼓励引进国际品牌企业、大型央企省企和知名文旅企业落户永州并参与景区运营 。
四、加强文旅品牌创建营销
全力打造“千年打卡地·此处是潇湘”的总体品牌 , 各县(市)区、景区(点)围绕总体品牌打造各具特色的子品牌 , 形成品牌矩阵 。 大力支持品牌创建 , 对当年新评为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 , 由市级财政分别奖励所在县市区政府300万元、100万元;对当年成功创建5C、4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 , 由市级财政分别奖励所在县(市)区政府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新评为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的 , 由市级财政分别奖励所在县(市)区政府20万元、10万元 。 鼓励开展宣传营销 。 在主流新媒体平台发布永州文化旅游的正面原创作品 , 经文旅、网信等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 , 对观看次数达到10万次、100万次、1000万次、5000万次的作品 , 分别奖励原创者500元、3000元、1万元、3万元;对点赞数达到1万次、10万次、50万次、100万次的作品 , 分别奖励原创者1000元、5000元、2万元、5万元 。 同一作品只享受一次奖励 。 鼓励各类旅游企业积极加入合作联盟 , 与盟员城市开展联动营销、巡回推介、品牌营销等活动 。
五、积极开展文旅节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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