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费用能报销多少?
中山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可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 。待遇享受期开始后不允许中途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 。
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以本市上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按2.5%的费率缴纳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缴纳 , 参保人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步享受 。
【中山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费用能报销多少?】
中山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住院(含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2500元 。
参保人住院(含一类门诊特定病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后,同一医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2500元的部分,由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
推荐阅读
- 中山怎么认定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
- 中山小孩社保一年交多少钱 中山学生居民医保一年要缴多少钱
- 中山城乡居民医保补充门诊能报销多少
- 中山社保缴费比例 中山职工基本医保缴费比例
- 中山职工医保每年最多能报销多少钱 中山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中山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中山社保有门诊统筹吗
- 中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能给家人用吗? 中山职工医保没有个人账户吗
- 中山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最多能报销多少?
- 中山职工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钱? 中山社保看病能报销多少
- 中山职工大病保险一年最多能报销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