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对象/条件/标准/材料
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
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确定标准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执行】 。
2.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家政服务(不含专兼职从事家政管理工作人员);
(2)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
3.补贴标准及期限:
(1)按用人单位每月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
4.申请材料:
(1)身份证;
【江门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对象/条件/标准/材料】(2)劳动合同;
(3)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4)单位银行账户 。
5.申请说明:
(1)同一员工先后被多个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2)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
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 , 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政策不得叠加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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