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企业申请缓缴社保问题解释

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缓缴期满未能按时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
【淄博企业申请缓缴社保问题解释】
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
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或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用人单位应单独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
办理期限:
区县经办要专人负责,接到申请后 , 及时答复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2日内汇总报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2日内报市局 。市局原则上每周报省厅一次 , 特殊情况,可及时报送 。
推荐阅读
- 淄博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去哪里办理
- 淄博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材料 淄博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材料有哪些
- 淄博社保缴费多次中断会影响退休吗 社保中断会不会影响退休
- 淄博市长期护理保险 淄博长期护理保险是什么
- 淄博长期护理保险每月多少钱 淄博护理费一天多少钱
- 重庆万盛经开区大学生助学金申请条件、方式、资助标准
- 重庆武隆学生资助中心电话 重庆武隆大学生资助项目怎么申请?
- 重庆酉阳大学生资助计划申请流程、资助标准
- 重庆垫江贫困大学生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 四川省研究生考试成绩一般什么时候出来 四川研究生借考申请什么时候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