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工伤保险缴费 淄博工伤保险电话

缴费主体:
1. 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最新政策:
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缴纳比例调整:
1.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AAA级:
工伤保险费率为0.8‰;
2.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
工伤保险费率为1.0‰;
3.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A级、B级、C级:
【淄博市工伤保险缴费 淄博工伤保险电话】工伤保险费率为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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