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群|无锡:用“活”的古镇留住“江南”( 三 )


保护江南水乡古镇,不仅要“敬重历史、敬重人民、敬重城市”,更要创新传承、永续利用。《办法》规定“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江南水乡古镇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经济发展模式,依法公布业态引导、控制和禁止目录并适时调整,防止无序和过度开发”,并对文化传承、旅游开发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突出以人民为中心,鼓励当地居民在江南水乡古镇居住、就业、创业,鼓励管理单位、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利用江南水乡古镇独特的遗产价值和文化内涵,开展文化展示和交流活动,实现活态传承。
在保护江南水乡古镇过程中,严格的监管机制必不可少。《办法》从实际出发,针对严重污染环境、危及文物安全、破坏环境风貌的,规定江南水乡古镇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责令其限期治理、转产或者搬迁,明确了相关的责任主体及违反相应规定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张颖 殷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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