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评论丨绿牡丹不值10万,但“私藏”不仅可耻还可能违法

只有硬气的法律 , 才能守护公共领域每一株花草的安宁 。
4月4日 , 网传河南洛阳王城公园内一株价值10万元的绿色牡丹花被游客摘走 。 据媒体核实 , 洛阳王城公园工作人员表示 , 被游客摘走的绿色牡丹品种为春柳 , 实际价值并没有网上传言的那么昂贵 。 由于春柳牡丹人气较高 , 园方已经加装监控并派专人看护 。
这株春柳牡丹的命运 , 让人不禁联想起南京玄武湖景区开出的罕见并蒂莲 。 只要监管不到位 , 总有“手欠”的游客来顺手牵花 。 “10万元牡丹被摘”——价格虽然离谱了 , 被盗却是实情 。 据介绍 , 绿色牡丹的品名为春柳 , 人工培育 , 奇特的是它整个花期会呈现三种颜色 。 目前 , 园方已向当地警方报案 。
牡丹|评论丨绿牡丹不值10万,但“私藏”不仅可耻还可能违法
文章图片

↑春柳牡丹 。 图据大象新闻
虽然古人有云“有花堪折直须折” , 不过 , 景区里的花 , 自己偷偷“折”下 , 这恐怕不是高阶的文明素养问题 , 而是底线的法律意识问题 。 任性的辣手摧花 , 其实就是无底线的偷盗行为 。 《刑法》第264条规定 , 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好在这春柳牡丹价格有限 , 若是当真10万元一株 , 园方要追究起来 , “采花者”恐怕会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
【牡丹|评论丨绿牡丹不值10万,但“私藏”不仅可耻还可能违法】事实上 , 这些年来 , 各种在景区或公园随意摘采花木或果实的新闻不断 。 如玄武湖里的并蒂莲被采;大明湖网红并蒂莲被偷;重庆大渡口公园一条叫“莽子”的明星鲤鱼被偷捕;更早的是 , 广州华南植物园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植物遭游客采摘 , 珍贵植物屡屡被游客带回家煲汤炒菜;别说香格里拉的高山珍稀植物塔黄被毁 , 就是偷摘玉米和葡萄等导致科研项目“凉凉”的恶例 , 也时常见诸报道 。
难以止歇的乱象背后 , 说白了 , 还是“罚酒三杯”使然 。 每每遇到这类事情 , 大多叹一句当事人“无知” , 或者附加文明层面的道德谴责 , 真正动真碰硬的惩罚性赔偿还是少了 。 由此也导致 , 几百元罚单的破窗效应之下 , 仍有侥幸者不以为意继续顺手牵“羊” 。
那么 , 多少摄像头才能保护得了一朵网红花呢?对于春柳牡丹被摘事件 , 有网友调侃 , “这么贵的牡丹 , 给它上个锁吧 。 ”还有人建议 , “可以给它再加个笼子” 。 调侃归调侃 , 但无疑说明了辣手摧花问题亟待有效的解决方案 。

秒懂生活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