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最高100万!事关云南旅游业恢复发展,这些奖补细则公布→( 三 )


(二)参与申报的旅游商协会和文旅企业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 , 对多头申报、套取、骗取财政资金 , 挪用资金用于理财等套利行为 , 取消财政政策支持 , 追回省级资金 , 予以通报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三年内不得申报行业发展各类资金 , 不得享受相关企业优惠政策 , 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三)公示期内省文化和旅游厅或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收到举报、投诉或者异议的 , 由提出方提供相应证明 。 一经查实 , 省文化和旅游厅有权取消相应商协会或企业的奖补资格 , 另行确定奖补单位 , 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及奖补 。
(四)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对实施全过程开展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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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通过包机、专列组织省外游客入滇”奖补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精神 , 为切实促进旅游市场恢复 , 提振行业信心与活力 , 制定本方案 。
一、实施依据
《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第(三)积极吸引省外游客第8条 , 鼓励各类主体“引客入滇” , 对通过包机、专列等方式 , 组织省外游客入滇且上座率达50%以上的旅行社 , 省财政按照每架(趟)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 。 省文化和旅游厅以旅行社签订的包机合同、专列计划合同和铁路部门审批文件为基础 , 结合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省旅游组合保险平台统计数据、团队档案和财务凭证等文件 , 按照企业申报——县(市、区)初审——州(市)审核——全省核定——公示——拨付的工作流程 , 实施奖补 。
二、实施时间
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
三、实施对象
合法经营的全省旅行社企业 。
四、实施要求
(一)2022年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正常填报1-3季度经营数据的旅行社企业 。
(二)通过包机(包括不低于100个机位的切位合同)、专列等方式 , 组织省外游客入滇且上座率达50%以上的旅行社 。
(三)参评旅行社2022年度未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 旅行社及法定代表人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 。
(四)上述情形有任意一项不符合 , 不具备申报条件 。
五、实施流程
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州市复审、省级终审、公示及拨付五个流程开展奖励工作 。
(一)企业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旅行社 , 按照评审要求 , 根据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域 , 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 http://czt.yn.gov.cn/ygyc/)下载填报并上传《全省旅行社包机或专列奖励资金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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