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最高100万!事关云南旅游业恢复发展,这些奖补细则公布→( 四 )


完成时间:11月10日以前 。
(二)县(市、区)初审
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旅行社提交的《全省旅行社包机或专列奖励资金申报表》及相应台账 , 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初审 , 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填写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意见 。
完成时间:11月15日以前 。
(三)州(市)审核
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通过初审的旅行社开展真实性、合规性审查 , 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填写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意见 , 通知有关旅行社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下载并打印经审核通过的《全省旅行社包机或专列奖励资金申报表》 , 在指定位置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 , 将纸质版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20日
(四)省级审核
1.第三方评审 。 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州市审核报送旅行社的资料 , 确保材料真实、合规、完整 , 提出拟奖补旅行社名单 。
2.征求意见 。 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期征求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意见 。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25日
(五)公示及拨付
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拟奖补旅行社名单进行审定后 , 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 设立举报电话 , 接受公众监督 。 公示期满后 , 省文化和旅游厅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出具奖补资金拨付意见 , 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 , 逐级拨付至相关企业 。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10日
六、注意事项
(一)《若干政策措施》第三条“积极吸引省外游客”第八款“鼓励各类主体‘引客入滇’”中有4项政策涉及对旅行社主体的奖补 。 按照政府奖补资金不可重复申报的原则 , 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政策 。
(二)申报旅行社要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 并承诺所获得奖补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 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 对多头申报、套取、骗取奖补资金 , 挪用资金用于理财等套利行为 ,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取消政策支持 , 追回奖补资金 , 予以通报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三)公示期内出现举报、投诉或者异议的 , 由提出方提供相应证明 。 一经查实 , 省文化和旅游厅有权取消相应旅行社的奖补资格并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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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平台开展营销推广”奖补实施细则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精神 , 为切实促进旅游市场恢复 , 提振行业信心与活力 , 制定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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